外包企业经开新闻
2024-05-16

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创业者和总部经济入驻,4月14日,云南海归创业园举行2021年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招商政策宣讲会暨“税收惠民办实事,深化改革开新局”专题活动。

云南海归创业园出台优惠政策 这几类企业减免三年房租

此次宣讲会邀请了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招商合作局、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对全区优惠政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社保业务、财产行为税政策、增值税及所得税等相关政策问题作详细的解读。

“入驻园区的企业不单单可以享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的企业优惠政策扶持与园区服务体系,我们还出台了园区自身的鼓励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作为主办方之一的云南海归创业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园区对科技类、留学创业、服务外包企业入驻提供连续三年房租减免,在园企业成功申报高企等国家省市区称号,给予减免房租奖励。同时,今年也将对税收高,增长幅度大的企业给予减免。

据介绍,海归创业园已经运营十多年。目前,入驻企业290家,在园注册企业5000余家,行业涵盖检测,医疗,机械加工,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等科技型企业。近几年,园区营业发展稳步提高,入驻企业数量提升,年度园区企业贡献税收4亿元,直接提供就业岗位10000余个。

在基础服务方面,该园区已与近百家专业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财税代理服务、法律服务、商务咨询服务、政策咨询服务等基础服务。


云南海归创业园入驻企业优惠政策

为响应国家打造“双创”升级版政策方针,符合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及国家级创业平台发展要求,鼓励扶持园区入驻企业发展,推动区域产业升级,云南海归创业园现推出园区入驻企业系列优惠政策。

一、 新入驻企业优惠

1. 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及大学生创办企业

凡是符合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及大学生创办企业要求的,项目符合当地政府产业发展规划,入园租赁写字楼可享受第一年最高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租金免费,超出部分可按租赁单价30%给予优惠。第二年优惠按单价20%给予优惠,第三年优惠10%。

2. 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省、市、区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入园租赁写字楼可享受第一年租赁单价30%的优惠,第二年优惠20%,第三年优惠10%。

3. 服务外包企业

凡是属于园区鼓励类服务外包企业,入园租赁写字楼可享受第一年租赁单价30%的优惠,第二年优惠20%,第三年优惠10%。公司成立或入园后需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登记注册。

4. 文化创意类企业

经园区认可的文化创意类企业,入园租赁写字楼可享受第一年租赁单价30%的优惠,第二年优惠20%,第三年优惠10%。

二、 已入驻企业优惠

(一)扩租优惠

已入驻园区写字楼或厂房的企业,另行租用写字楼的,按园区规定的租赁单价优惠20%(以创业资助形式或补充协议体现)。

(二)引荐奖励

1. 已入驻园区写字楼企业成功引荐企业及个人入驻海归园区的,将按引进企业首年租金的30%给予奖励,此奖励仅用于已入驻企业延长租期,延长租期需从合同到期之后开始,签订补充协议。

2. 个人成功引荐企业及个人入驻海归园区的,将按引进企业首年租金的1.5%~5%给予现金奖励。

3. 上述两条奖励类型可由引荐单位或个人任选其一。

(三)成长型奖励

下述奖励非现金奖励,入驻企业可根据奖励等价兑换园区内产生的其他费用。写字楼企业可等价兑换房租、水电费、会场租赁费、车辆场地占用费,厂区企业可等价兑换水电费、会场租赁费、车辆场地占用费。

1. 入驻企业当年获得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认定的,企业每提供一项平台认定的相关文件、证书及牌匾等材料的,奖励1万元。

2. 入驻企业当年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每提供一项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的,奖励1万元。

3. 鼓励类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正常填报业务信息,服务外包合同金额超过500万的,奖励1万。

4. 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级、云南省级、经开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每提供一项相关认定文件及证书等材料的,奖励1万元。

5. 企业当年获得云南省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认定的,奖励2万元。

6. 企业当年获得科技、人社、工信等政府部门认定荣誉称号的,按评定指标,奖励1~2万元。

7. 企业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或再次认定的,企业提供相关认定文件及证书等材料的,奖励2万元。

8. 企业当年在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奖励5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3万元。

(四)车辆场地占用费减免奖励

1. 入驻企业当年获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每获得一项,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的,可免企业指定单车辆的场地占用费2个月;入驻企业当年获得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的,每获得一项,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扫描件的,可免企业指定单车辆的场地占用费1个月。

2. 入驻企业当年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且签署合作协议的,企业每提供与一家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扫描件,可免企业指定单车辆的场地占用费1个月。

3. 入驻企业当年与大型企业合作且签署合作协议的,企业每提供与一家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扫描件,可免企业指定单车辆的场地占用费1个月。

4. 入驻企业完成当年年末《入驻企业情况表》的填报,经园区管理办公室综合考量实际情况后,可免企业指定单车辆的场地占用费2个月。

5. 入驻企业当年参加昆明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并通过海选进入复赛的,企业每提供一项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文件等材料的,可免企业指定单车辆的场地占用费1个月。

6. 企业当年在园区版权服务工作站登记版权的,每成功登记一项,可免企业指定单车辆的场地占用费1个月。

7. 鼓励类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正常填报业务信息的,可免企业指定单车辆的场地占用费3个月。

三、 其他说明

本优惠政策所述入驻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址在本园区的企业。非正常履约企业不可享受该优惠政策。减免房租需签订《创业资助协议》。

此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2021年12月31日止。

园区管理办公室享受本政策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