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外包服务范围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劳务外包公告
2024-05-16

一、基本情况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干部职工172人,其中城区中队、科室人员111人,下沉乡镇人员61人。根据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性质及员工需求,为保障全局工作人员工作日的早餐、中餐及周一夜学晚餐的供应,完成重大会议保障及因工作需要临时性用餐服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采用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模式运行。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运行模式方面

1.实行食堂餐饮劳务外包模式。

2.采购人无偿提供食堂的厨房操作场地和机关干部就餐场地,一次性提供餐务服务所需的正常使用的厨房设备,并保障食堂运行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供配。供应商须做到厨房设备的文明使用,合同期满须将能正常使用的厨房设备移交采购人。

3.采购人免费提供供应商工作期间的正常用餐。

4.采购人负责菜肴制作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和进行成本核算。

5.采购人负责餐饮服务外包有关工作的考核和服务费用的支付。

6.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组织、分配、使用和操作管理,为采购人的餐饮做好加工制作、就餐供应和服务保障。

(二)服务范围方面

1.服务区域: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由大餐厅和小餐厅两个功能性食堂组成。用餐区域及厨房区域,面积约为290平方米,其中大餐厅面积218平方米,一次性可容纳80余人同时就餐,小餐厅含1个公务接待包厢,面积约为50平方米。

2.服务内容:

(1)大餐厅主要保障局内工作人员工作日的早餐、中餐及每周一晚餐的就餐。早餐供应时间为:7:30-8:20;中餐就餐分批次进行,首批用餐时间为:11:30-12:00(一线中队人员),第二批用餐时间为:12:00-12:30(机关和邮政人员)。目前就餐人数平均值为约80至100人(其中邮政30人),开餐时间如需调整按照采购人规定实行。

(2)完成重大会议用餐保障及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付的临时性用餐服务。

(3)以上服务供应如果需要变化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协商调整。

3.其他: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承包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三)菜肴品质方面

1.丰富菜肴品种,不断推陈出新。根据采购人需求适时更换厨师,大餐厅每周须推出1-2个创新菜。菜肴精致可口,适合机关干部口味。小餐厅按照要求以开化特色菜为主,保证采购食材的优质,烧制口味的鲜美,供应菜品的多样,全力做好就餐接待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特质菜品的采购,实地考察形成“优质菜品采购圈”,保证随时供应。

2.早餐要求营养全面,品种丰富,至少有四种不同样式供应。每周保证一次制作特色小食:如面条、馄饨、粉干之类。

3.晚餐菜肴品种在开制“周菜单”时保证每日菜品不同,菜肴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时令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餐菜肴要求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四)人员配备方面

1.为保证餐厅和包厢的菜肴品种、质量,承包方必须选派高水平的厨师长,高素质管理人员,服务人数与就餐人数按1:20比例合理配备。结合单位实际,拟配置服务人员5人(男性要求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要求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厨师长1人、面点1人、帮厨3人。

2.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承包方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采购人递交食堂工作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健康证复印件和厨师等级证复印件等证件。

(五)监督考评方面

1.制定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按季考核。按承包价格的20%对其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核,若满意度低于75%则扣除当季考核奖。满意度在75%-85%之间,支付考核奖50%,高于85%全额支付考核奖。

2.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安全、卫生、服务等相关制度),要求承包方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有权给承包方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两次仍未达到标准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每书面通知一次,扣除承包方当月承包费的3%-5%。

3.采购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工作人员。

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采购人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供应商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者将视为供应商出租、转让的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受托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5.供应商不得经营餐饮之外的任何业务,如果超范围经营,需经双方协商。

(六) 服务费用方面

1.本项目响应方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配置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含相应的税金)、加班费(含节假日加班等)、福利及社会保险及可能向员工提供的住宿费用、完成本项目投入的间接人员的费用、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利润以及款项支付过程产生的税金等。合同总价≤30万元,供应商对合法用工及用工风险全面承包。

2.供应商所涉及的员工聘用、工资福利、考勤考核、劳资纠纷等所有内部管理事务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如食堂有特殊接待任务,供应商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方。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5:30时,逾期不受理

2.地点: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办公室(江滨南路5号)

3.响应材料:资格证明文本正本1份、原件1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1份,报价文件正本1份。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确定

根据响应方提供材料由业主单位评定确定。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开化县华埠镇芹阳办事处江滨南路5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105708958

本次采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